寿光卫东晨冠化工有限公司高性能含磷阻燃新材料中试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中的有关规定,为了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 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寿光卫东晨冠化工有限公司

高性能含磷阻燃新材料中试研发项目

选址:位于寿光羊口化工产业园,汉江路以东,黄海东路以南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位于寿光羊口化工产业园汉江路以东,黄海东路以南。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土地,建筑面积912平方米,规划建设1座中试车间,新购置蒸馏釜溶解釜、接收罐等中试及配套设备,依托厂区原有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装置等相关辅助附属设备。采用“一套装置分时使用”模式进行高性能含磷阻燃新材料中试研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寿光卫东晨冠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吕工15288820821

三、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潍坊宜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闫工18853658565

  •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获取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直接到建设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Tv5U7_KwYIEZrN9y6TVGA?pwd=vgbg 提取码: vgbg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建设单位查阅纸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时间为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5工作日,即2026629日至73日。

公示单位:寿光卫东晨冠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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